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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956次 作者:保卫科 发布时间:2022-12-15

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各教室的门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东西门等要开启自如。

三、严禁学生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各室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实验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实验楼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