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车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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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保卫科
发布时间:2022-12-15
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车棚管理制度
为方便教职工、走读学生及其他人员存放车辆,保证车辆安全,管理有序,塑造良好的文明校园形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消防安全要求所有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一律按要求停放在车棚内,严禁进入校园内部。
二、学校教职工、物业及食堂等工作人员将自行车、两轮电动车停放至西侧车棚内;学生自行车、电动车、物业及食堂工作人员的三轮车及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至东侧车棚内。
三、停放车辆时按顺序在指定位置停放,未按规定停放者,学校管理部门将会对违停车辆实施暂扣。
四、停放好车辆后,请及时落锁并将随车物品带走,学校对车辆及随车物品无保管责任。
五、车棚内空间有限,存放车辆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出现碰撞事件发生。
六、车棚内所存放车辆摆放整齐,卫生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物品。报废车辆应及时推走,不得长期占用车棚。
七、电动车充电须知:
1.因充电口数量有限,严禁长时间占用,充电时请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完毕的电动车不得停于充电处,应退回到指定的停车场地,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
2.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3.车棚内充电电源功率(220V交流电)较小只能用于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它电源,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均由车主自行负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