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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7寒假致家长一封信有关资助的说明

阅读次数:1,213次 作者: 发布时间:2017-6-13

关于《2017年寒假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的说明

 


一、在印发的《2017年寒假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对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的表述不够全面和准确,给学生和家长造成误解,敬请谅解。学生资助政策仍执行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印发至各班的《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办法(2016年5月26修订)》和《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助对象认定办法(2016年5月26修订)》,学校也已于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在校园网站“校园文化”—“学生资助”栏目中发布了这两个制度。

二、为了便于学生和家长准确了解资助政策,现将学生资助政策中的主要内容强调如下:

学生资助主要包括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两部分,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校内资助是指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校内学费减免、校内勤工俭学、校内特困补助。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安徽省70个建档立卡县区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扶贫户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川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不含县城)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农村(含县镇,不含县城)学生包括农村学生和县镇非农学生,但不含县城学生(指县政府所在城镇非农户口学生,如凤台县城关镇、寿县寿春镇、颍上县慎城镇等非农户口学生)。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公布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的说明》,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包括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临泉、阜南、颍上、寿县、霍邱、金寨、利辛等12个县。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评定一次,资助标准为1000/学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在校生数-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数-涉农专业学生数)×15%

()国家免学费

国家免学费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含戏曲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孤儿、残疾学生及安徽省70个建档立卡县区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扶贫户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免学费每学年申请评定一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在校城市学生数-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数)×10%

()校内资助

校内资助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民主评议产生,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校内资助对象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学生。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2%的资助资金用于校内资助,校内资助项目主要包括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校内学费减免、校内勤工俭学、校内特困补助等。